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市200吨/天餐厨垃圾预处理与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200吨/天餐厨垃圾预处理与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200吨/天餐厨垃圾预处理与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
项目编号:JLHF[2015]-9-14CCG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24900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张工010-624900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市200吨/天餐厨垃圾预处理与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本不小于1.5亿元。2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小于3亿元,以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3在国内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日处理能力200吨(含)以上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92.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详见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9-14CCGN
- 招标条件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市200吨/天餐厨垃圾预处理与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200吨/天餐厨垃圾预处理与厌氧消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
2.2采购内容:投标人应负责提供按照设计院施工图的工艺设计部分的设备、工艺管线、电气及自控等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整体调试、试运行、稳定运行及培训等相关服务。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连续运行,且满足整个系统的设计参数,达到系统性能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裴家村;
2.4工 期:供货及安装期不超过150天,工艺调试期不超过1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本不小于1.5亿元。
3.2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小于3亿元,以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在国内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日处理能力200吨(含)以上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详见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 月19 日 13 时 30分,地点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5.2 逾期送达的及未送达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010-624900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431-8852005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