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1万吨优质大米加工扩建项目设备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白城市洮北区1万吨优质大米加工扩建项目设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白城市洮北区1万吨优质大米加工扩建项目设备招标
项目编号:JLHF[2015]-9-13LQ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43631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沙坑北路181号
联系方式:齐先生 135043631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9-13LQ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扩建项目设备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财政补贴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扩建项目设备招标
2.2招标内容:抛光机(2台)、色选机(2台)、装载机(1台)、插车(1台)共计
6台设备;
2.3供货地点: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内;
2.4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财政补贴,自筹17.65%,财政82.35%;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证明书;
3.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恶意篡改使其符合货物技术参数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5本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9 月 29日 ,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详见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厂商指定授权经销证明书等以上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21 日 9:30 时,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5.2 逾期送达的及未送达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城市蓝琦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沙坑北路181号
联系人: 齐先生 电话: 135043631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8520058
2015年9月2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