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京剧院内部电房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京剧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部电房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部电房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FCG-2015-19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京剧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
联系方式:于工 0591-875379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电话: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名称 | 数量 | 产品描述 | 预算总价(万元) |
1 | 内部电房改造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25.00 |
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验收通过并开具发票后,付款95%,余5%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