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ZSXCTAZ150982G
三、采购表编号:行政(15)0327
四、项目内容: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一批
五、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六、投标上限价:¥121,100.00元,超出上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七、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合法制造商或销售商,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月21日起至2015年9月28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后凭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回执(盖业务章)到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13室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不接受邮寄报名),售后不退。
3. 现场报名时向交易中心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下载)以及以下资料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需盖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九、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保证金须在2015年9月30日下午5: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个人账户转账),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要注明项目的名称。
账户名称 |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序号 | 账户号 | 开户银行 |
1 |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43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
2 | 739365996865 |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3 | 9558852011000014328 |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4 | 440017803520591881882399 | 建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 |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2:30~3: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3:00;
3.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3:00;
4.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排详见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小姐 电 话:0760-28192625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小姐
电 话:0760-89889189 传 真:0760-8885573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楼513-2室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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