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兴安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白石乡等7个乡镇项目)土地清查服务(GXKLG20151155)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兴安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白石乡等7个乡镇项目)土地清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兴安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白石乡等7个乡镇项目)土地清查服务;
项目编号:GXKLG20151155
招标内容:兴安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白石乡等7个乡镇项目)土地清查服务招标采购,包括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建设地点:白石乡等7个乡镇;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区外测绘单位应具有广西测绘局诚信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二楼综合部(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确认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复印件等资料(原件核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资料合格方可购买。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
五、截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会议大厅(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1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帐户并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帐 号:2102111209249007113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兴安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兴安县银杏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纯艳 联系电话:0773-622420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项目联系人:杨启运 联系电话:0771-220393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771-2273368;传真:0771-2273500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采购单位:兴安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