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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7: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24(下达编号:FJ[GK]201508280784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眼科手术显微镜

医用

1

200

40000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

小林

0591-87878020

福州市五四路

2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超脉冲点阵激光系统)

医用

1

20

4000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922日至20159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金瑾

联系电话: 0591-8761621187530730802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6@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 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4] [下午2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1014] [下午2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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