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对外交流就业指导中心”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委托,就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对外交流就业指导中心”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对外交流就业指导中心”配套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49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院内
1.5工程质量:合格
1.6工期要求:1、3、4标段45日历天,2标段6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1.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消防水池及动力泵房设备、楼顶消防水箱、化粪池、供电系统等。
第二标段:对外交流就业指导中心玻璃幕墙
第三标段:对外交流就业指导中心公共部分地、面砖及卫生间铺设。
第四标段:对外交流就业指导中心外墙干挂石材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①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② 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2、2013、2014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 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安装施工许可证五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⑤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 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入国家电网。
第二标段:
①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② 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2、2013、2014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 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四标段:
①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② 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2、2013、2014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 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各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三、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9 月 22 日至2015年 9月 29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经七路红专路北200米)713室。
3.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3.4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两套:
第一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若书(留原件);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二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若书(留原件);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三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若书(留原件);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四标段: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若书(留原件);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4.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经七路红专路北200米路东)721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北环中路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377-62080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 0371-55022101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经七路红专路北200米路东)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