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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波泥河镇人民政府波泥河镇平安堡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九台市波泥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波泥河镇平安堡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波泥河镇平安堡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SDZB2015-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超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6298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台市波泥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九台市波泥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相天星13844960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超0431-8462989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波泥河镇平安堡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5-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波泥河镇平安堡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九台市波泥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波泥河镇平安堡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2.2 工程规模:路段损毁严重将其路段进行改建,全长六公里;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专项(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开工,工期60天不变;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923日至20159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一楼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5日9时整,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6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控制价为:2553014元)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业主)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现金或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波泥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相天星  

    电  话: 138449600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 齐超        联系电话:0431-84629898

                           

                            2015年9月2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一楼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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