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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小额贷款公司委托法律监管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0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青浦区小额贷款公司委托法律监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小额贷款公司委托法律监管项目



2项目编号:招15-0728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年。



(注:超出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委托法律顾问,本项目入围四家单位。(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对服务单位当年的服务质量作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核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2016年度、2017年度项目预算以当年财政实际批复的金额为准



6、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磋商报名及文件领取:



1、时间:2015923日起至20159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售价500/本,售后不退。



2、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35号中世办公楼208



3、需携带资料:



l 法人机构证明文件



l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评审小组决定。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108日下午1300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35(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六、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108日下午1300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35(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206



联 系 人:凌娥               



联系方式:021- 5973300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曹杨路52835号中世办公楼



    编:200063



联 系 人:沈思骏、宋文凯



    话:021-62445303



    : 021-62446678



Email: 502238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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