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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10#、11#楼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10#、11#楼桩基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10#、11#楼桩基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69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联系方式:郑工 0775-45790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775-426691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7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10#、11#楼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1.8%,自筹28.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解放路与新华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建设2栋保障性住房,每栋高29层,一二层为商铺,三层以上为住宅,地下二层半,为剪力墙结构,面积40963.26㎡,投资约9575.89万元,配套商业设施、配套公建用房(含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站、警务值班室、物业管理用房等)及地下停车场、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及绿化等设施。

合同估算价: 82.048万元(总价包干)。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10#11#楼桩基础提交场地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检测,5个工作日内出检测成果报告,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10#、11#楼的桩基检测(包括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静载检测)。其中低应变检测:约212根;钻芯法检测:约20根;静载检测:约6根(2根ф1000、2根ф1200、2根ф1400)。具体检测数量以施工图为准,相关要求按有关检测规定和标准为准。

单桩静载:ZH1特征值6000kN,最大加载值2×6000kN=12000kN;ZH2特征值8500kN,最大加载值2×8500kN=17000kN;ZH3特征值11000kN,最大加载值2×11000kN=22000kN。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和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桩基类)。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以来至今完成过80万元及以上桩基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叁份,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验,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77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郑工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5-4579054                     电    话:0775-4266918              

       传    真:0775-4266928              

                                      电子邮箱:ggecc.gg@163.com          

 

 

招 标 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彭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育新

 

2015 年9月2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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