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郑州市燕凤北路跨金水河桥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郑州市燕凤北路跨金水河桥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郑州市燕凤北路跨金水河桥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FDZB-2015-101号;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4、建筑规模:
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纬二路-纬四路)道路建设工程全长278.63米,总投资326万元,包含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
郑州市燕凤北路跨金水河桥为城市桥梁,总投资约360万元,上部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简支梁,下部为圆形墩柱,基础为钻孔桩基础,埋置式桩柱基础桥台;全长39米,为3跨13米简支梁桥面连续结构,桥梁与道路一致全宽20.5米。
2.6工期监控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7质量监控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需到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5年09月22日至 2015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
4.3报名携带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3.4、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2012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5、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1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介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59015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62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