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多功能电子警察系统中心隔离护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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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临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临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多功能电子警察系统、中心隔离护栏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LXZC 2015-325
二、招标内容:共二包(详见招标文件)
包一: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正向高清摄像机
15
台
2
正向百万像素镜头
18
只
3
反向高清摄像机
15
台
4
反向百万像素镜头
15
只
5
高清防护罩组件
30
只
6
正向补光灯
30
批
7
反向补光灯
15
批
8
曝光灯
30
批
9
主机柜
5
个
10
红灯信号检测器
5
台
11
综合控制单元
5
台
12
嵌入式主机
5
个
13
光端机
5
对
14
立杆及基础
15
套
15
电缆
15
项
16
工程
15
项
包二:道路中心隔离护栏3100米
三、项目预算:包一147.5万元(壹佰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包二96.1万元(玖拾陆万壹仟元整);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的原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符合以下标准的检测报告:电子警察系统:GA/T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201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卡口系统: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包一提供)
(6)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何实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功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包一提供)
(7)在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电子警察系统一体化管理平台,配置传输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工作站、辅助设备及相关软件,应能兼容本期及原有标清、高清、违停抓拍等全部电子警察设备,与临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无缝集成,提供有效无缝集成证明文件(采购人在报名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组织接入测试,要求在原有大平台上能够看到视频、图片、实现轨迹分析。投标人在此时间自行携带所投产品与采购人联系进行接入测试,投标人自行计划好发货时间等,过期不再重新组织视为自动放弃对接测试。接入成功后采购人在无缝集成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证明文件);(包一提供)
(8)为充分了解该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勘测证明文件;(包一提供)
(9)所投主要产品须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测报告。(包二提供)
注:以上资质证件均不接受公证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政府采购交易科。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费: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
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在开标48小时之前到账,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临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王维新
联系电话:13830103662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刘雯
联系电话:0930-622005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赵凝
联系电话:13893437273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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