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文化大院设备
平原县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文化大院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平原县腰站镇人民政府、平原县三唐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ZJC-HG-15096
二、项目名称:平原县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文化大院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农村文化阵地,强化农村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在充分发挥省派“第一书记”帮包的基础上,特在平原县王凤楼镇、平原县腰站镇、平原县三唐乡三个镇上建立文化大院建设模范点工程,采购村文化大院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设备,包含体育用品、音乐器材、电子产品、文娱用品、桌椅、图书、服装等设备设施。货物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交货安装期:暂定1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以上产品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提供本地化快速服务;
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和厂方的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述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原件阅后退回),复印件必须采用A4纸型简单装订:
1. 营业执照(新版);
2.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与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9 月 22 日至2015年 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2.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5日上午09:30时。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 张所长:15965920019
平原县腰站镇人民政府 吴所长:13505447259
平原县三唐乡人民政府 李所长:13853497556
代理机构: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南沿街23号(新城市花园南门东侧)
联 系 人:王先生
传真:18353408729 邮 箱:zzjc6116@163.com
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日期: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