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县城和宾路(城东新区二期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县城和宾路(城东新区二期段)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宾阳县县城和宾路(城东新区二期段)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53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3669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378#
联系方式:蒙工、0771-8259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0771-33669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县城和宾路(城东新区二期段)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宾发改项字【2015】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宾阳县县城和宾路(城东新区二期段)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5380
建设地点:宾阳县城东新区二期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宾阳县县城和宾路(城东新区二期段)道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1700.423米,道路红线宽40米,沥青路面,城市主干路。主要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等内容。
合同估算价: 约6356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日。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9月22日至 2015 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报名。
4.2 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九部(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4.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和专职安全员的C证及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须附2015年度2月份至7月份缴费清单);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为2012年至今施工合同金额在6000 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在建或已完市政公用工程的类似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意见书);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基本信息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申请行贿记录档案查询(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从业人员查询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4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 月 13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8楼开标室(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八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378#
联系人:蒙 工 电话:0771-825966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联系人:梁 工 电话: 0771-3366986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5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九部(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8楼开标室(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八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