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监狱2015年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4: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省昭通监狱2015年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内容
2.1 项目编号:WYZT2015-014
2.2 项目名称:云南省昭通监狱2015年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2.3采购单位:云南省昭通监狱
2.4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公开招标,本次采购分为6个标段
2.5采购范围:猪肉、蔬菜、菜籽油、猪油、大米、面粉、面条、干货、鱼、蛋、禽、牛肉、白条鸡等及配送
2.6服务期限:一年
2.7交货地点:云南省昭通监狱
2.8采购内容
一标段:配餐中心所需的猪肉食品的供应及配送服务,需每日配送一次,每头生猪交货时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检疫合格滚筒章。
二标段:配餐中心所需的蔬菜食品的供应及配送服务,需每日配送一次,所供应蔬菜为非转基因食品。
三标段:配餐中心所需的菜籽油、猪油的供应及配送服务,需每月配送一次,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压榨,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四标段:配餐中心所需的大米、面粉、面条的供应及配送服务,需每月配送一次。要求:包装规格25公斤/袋,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粉、面条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所供应大米、面粉、面条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
五标段:配餐中心所需的干货、鱼、蛋、禽等食品的供应及配送服务,需每周配送一次。
六标段:配餐中心所需的牛肉、白条鸡等食品的供应及配送服务,需每日配送一次。
(注:牛肉和白条鸡必须为回族食用的清真食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标段: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标段: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标段: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标段: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36号(中石化家属区3幢1单元2-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00元,不提供邮购的方式报名,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其地点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5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止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昭阳区擎天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10月13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提交现金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昭通监狱
联系人:金女士(13466220176)王先生(18987002264)
联系电话:0870-2121058
昭通监狱食材采购(15,9,18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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