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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清溪镇清溪河上游综合景观绿化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4: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溪镇清溪河上游综合景观绿化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溪镇清溪河上游综合景观绿化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YL15DZFG060JO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873817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

联系方式:汪先生 0769-87381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润膺 0769-88839111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120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溪镇清溪河上游综合景观绿化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YL15DZFG060JO
  3. 项目名称:清溪镇清溪河上游综合景观绿化设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预算:人民币950,000.00元。
  6.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号

内容

数量

服务期

A

清溪镇清溪河上游综合景观绿化设计项目

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 合格投标人: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09月22日至2015年09月28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22日-2015年10月13日,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1202号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4. 售标书联系电话:0769-88839111;联系人:黄小姐
    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说明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00~14:30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30
    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89号鸿富楼B座5楼开标会议室。(位于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旁,南城时尚电器对面,由美高美艺术酒店一楼大堂乘升降机到5楼)。
  2.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dggp.dg.gov.cn)。
  3. 采购人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0769-87381778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

  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1202号

联系人:翟润膺

联系方式:0769-88839111

邮政编码:523000

电邮:yuelongdg @126.com

传真:0769-81216222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 合格投标人:7.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7.2 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1202号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8.4 售标书联系电话:0769-88839111;联系人:黄小姐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89号鸿富楼B座5楼开标会议室。(位于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旁,南城时尚电器对面,由美高美艺术酒店一楼大堂乘升降机到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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