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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函谷关遗址本体抢险加固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5: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安函谷关遗址本体抢险加固方案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安函谷关遗址本体抢险加固方案设计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安县汉函谷关保护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函谷关遗址本体抢险加固方案设计;

2.2 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5]061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针对函谷关关城南侧夯土墙遗迹,残长160米,残宽2-7米;北侧夯土墙遗址,残长270米,残宽6-13米;南北两夯土阙台遗迹,残高15米;关楼二层敌台存在的险情以及南北两阙台遗迹,进行加固保护。

2.5 质量要求:所编制的保护设计方案可行性应通过国家文物局的审核;

2.6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7 建设地点:新安县城东函谷关遗址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已取得合法执业资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相应的方案设计人员、资金和方案设计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做过相关遗址抢险加固保护项

3.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6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       结果告知函》等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具有2015年1月以来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922日至2015 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36号唐宫大厦904室)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 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7)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具有2015年1月以来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报名出示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一致,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从2015 年9月22日至2015 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36号唐宫大厦904室)获取。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2日下午14:40时。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函谷关保护管理所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5082188

地      址:新安县黄河大道文物管理局办公室楼二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0379-63392066   0371-86552633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36号唐宫大厦904室

                                         2015 年 9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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