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政法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政法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及司法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政法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政法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洛龙【201506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洛阳市洛龙区政法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Ⅰ标段为洛龙区法院业务装备 ;Ⅱ标段为洛龙区司法局业务装备,具体采购数量和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业务装备的授权证明;
投标人所投电脑应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中规定的第十七期节能清单中的设备,须列明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在《节能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
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2室)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通过报名后,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3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Ⅰ标段):洛阳市洛龙区法院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158776
招标人(Ⅱ标段):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2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2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157779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上同时发布。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