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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吉林省总队围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1: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警吉林省总队围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1540GNJL01330 /1
1.招标条件
      武警吉林省总队围墙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审批[201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后勤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总队围墙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新城大街与天泽大路交汇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0日历日竣工并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来自自筹,比例100%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执行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投标人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5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922日至20159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10191100分,地点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后勤部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与天泽大路交汇处 邮编:130000
联系人: 徐宏宇
电话:8083137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 邮编:130022
联系人:姚工、王工
电话:0431-81937053    传真:0431-81150785
 
2015年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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