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电子产品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电子产品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电子产品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LNXD201509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扬
项目联系电话:229546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
联系方式:曹先生23448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晓扬22954688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电子产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如果投标人不是产品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3)如果投标人不是产品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楼(2406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