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人民法院诉讼卷宗电子化扫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鸡泽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泽县人民法院诉讼卷宗电子化扫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泽县人民法院诉讼卷宗电子化扫描项目
项目编号:HDDC-2015-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0-86412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泽县人民法院
地址:鸡泽县正义路3号
联系方式:贾瑞岭 0310-75105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玲 0310-8641256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人民路3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在限定的期限内将采购人提供的档案资料通过数字化转换技术转入采购人应用系统提供利用目录检索和内容检索服务。数字化服务包括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著录、纸质档案扫描、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2、供应商近三年在类似项目过程中无供应商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3、供应商近三年内,从事类似项目没有违约行为;4、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必须与供应商主体一致;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复印件留存,原件报名现场核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鸡泽县人民法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