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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停车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地点:信阳市公安局
计划工期:30天
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096号
建设资金:财政投资
工程规模:临时停车场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或叁级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按时年检;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22日至 2015 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公安局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
邮 编: 464000
联系人: 叶先生
电 话: 0376-6521621


招标代理机构: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中段住建局大楼315室
邮 编: 464000
联 系 人: 吕冕
电 话: 0376-763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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