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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为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2.2、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092号 ;
2.3、招标内容:PM10/PM2.5自动换膜一体机、手持式激光粉尘测试仪、臭氧标准校准仪;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格的投标人及购买标书事项:
3.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营业执照有相关得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所投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为有效的、真实的;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3.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3.5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0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定于2015年2015年10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生产厂家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采购人:信阳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13513766719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建设检测中心315室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8503761206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部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86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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