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法院2014至201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扶沟县人民法院2014至2015年度装备采购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采购,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扶沟县人民法院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 SJZYC-CG-2015028
2.2 项目名称:扶沟县人民法院2014至2015年装备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算:41.27万元
2.4 招标内容:电脑、打字机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2.5 供货地点:扶沟县
2.6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全部供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由评标专家小组进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经营本项目资质的合法企业,投标企业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实物样品;属计算机设备的必须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最近一期《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4、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
7、 投标担保: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8、 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 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15年9月22日起至 2015年9月2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川汇区老教委四楼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现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书、2012至2014连续三年年审报告,被授权人或法人的身份证,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企业所交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生产厂家授权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11、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12、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沟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4-624605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原市教委四楼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271163613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