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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北湖小学音体美卫、书法、舞蹈、综合实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0: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宁市北湖小学音体美卫、书法、舞蹈、综合实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济宁市北湖小学音体美卫、书法、舞蹈、综合实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采 购 人:济 宁 市 北 湖 小 学

代理机构:山东同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BHCG/2015/G0013

二、项目说明:本项目共分2个包, C包为第二小学体育教学器材设备的采购及安装;D包为第二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第二小学卫生健康器材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供应商须对所报各包组产品须整包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详细内容和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预算控制价: C包为¥37.8027万元;D为¥9.8798万元。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供应商须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备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教育教学类器材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否则制造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报价资格;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报价的,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报价。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报价须具备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7、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11、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包,在开标现场缴纳。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六、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北湖区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北湖区政府采购网站”,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七、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2日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八、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5年10月12日09: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九、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十、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商操作手册(新)(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通用表格)

十一、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联系人:李校长                           联系电话:0537—5662055

单位地址:济宁市北湖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经理                     联系电话:13686371729

单位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1号5#楼2F

监督部门: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                 联系电话:0537—2299177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7—3297369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二〇一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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