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南和县郝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和县郝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和县郝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
项目编号:JSJSA-2015-32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琴
项目联系电话:156141253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
地址:南和县和阳大街西段北侧
联系方式:刘瑞峰 13643294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燕琴 0311-68025343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2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南和县郝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SJSA-2015-329-3
采购人名称: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 |
采购人地址:南和县和阳大街西段北侧 |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瑞峰 1364329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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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201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燕琴 0311-68025343 1561412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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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采购用途:南和县郝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采购 |
项目实施地点: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指定地点 |
计划工期:90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投设备的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且是唯一授权) 报名(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需先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xggzyjy.com)上注册,注册后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登录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响应,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本人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正式授权书等。(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待)。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1日 至9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下载电子版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14日9时00 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9 时00分 |
开标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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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燕琴 |
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15614125361 |
传真电话:0311-68025343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8025343 |
备注:此次招标严禁分包、转包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投设备的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且是唯一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其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