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流溪河灌区工程管理处广州市花都区水管单位补充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流溪河灌区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花都区水管单位补充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水管单位补充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JL-CG-GZ20150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68493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流溪河灌区工程管理处
地址:花都区花东镇金田工业区9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020-868493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工、020-3760728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首层(招标代理部)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 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首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需现场核对,核对后当场退还;凡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首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需现场核对,核对后当场退还;凡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