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13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23: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13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已由汤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23次)文件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13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54号
2.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七日内将所有货物送到及安装完成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4、投标人须具有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申请书格式);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1 日至2015年 9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地址: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项目所在地出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期间内为准)等资料。(以上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另行要求的除外)
4.3、招标文件 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红章,无告知函原件、复印件不接受投标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10 月 14 日 上午 09 时30分整,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9706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座1208室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96996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2-3802630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将进行 项目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
3、 公司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法人身份证原件;
6、 授权委托书;
7、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2-7项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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