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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校园智能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0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医药学院校园智能安防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医药学院校园智能安防工程 已由吉财采计X[20150506]-67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医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医药学院。

2.2 工程描述及标段划分:安防工程;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和较强的垫付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防一级资质。

3.3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及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原件(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原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类似业绩合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以上要求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5921日至2015925830 -1130130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101413 ,地点为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2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 1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36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将导致废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吉林医药学院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432-6456020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6

人:张宁

办公电话:0431-81150785             

    真: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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