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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防城港航标工作船码头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FJ(6)2015028GFCG]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2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城港航标工作船码头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城港航标工作船码头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FJ(6)2015028GF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承辉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130777379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贵州路三中南里二巷20号

联系方式:董觉松0779-3088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承辉0771-2848900,1307773796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防城港航标工作船码头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今)来有2000吨级或以上吨级的航道疏浚及港口配套工程项目监理经验,需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系指合同首末页、合同标的描述页复印件或用户反馈意见或验收证明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如果有用户反馈意见的须提供,未提供者视为没有。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港口工程,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交通运输部注册的水运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省级交通厅注册的水运工程行业监理员(以上人员均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水运工程行业监理资质证书、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一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年 9 月 21 日至2015年 9 月 25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4楼)由投标单位人员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监理工程师(水运行业)资质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备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航标工作船码头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发〔2013〕459号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海计装〔2014〕8号文、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以防环管[2012]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建设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防城港市公务码头服务区内、江山半岛西湾跨海大桥南侧约700米的海堤东侧海域处。

2.2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航标工作船码头一座,新建生产性业务用房一栋,建设航标堆场,并配套相应的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等辅助设施。

2.3  计划施工工期:共14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服务期: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

3.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今)来有2000吨级或以上吨级的航道疏浚及港口配套工程项目监理经验,需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系指合同首末页、合同标的描述页复印件或用户反馈意见或验收证明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如果有用户反馈意见的须提供,未提供者视为没有。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港口工程,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交通运输部注册的水运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省级交通厅注册的水运工程行业监理员(以上人员均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水运工程行业监理资质证书、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一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 9 21 日至2015 9 25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4楼)由投标单位人员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监理工程师(水运行业)资质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备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胡工、彭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4.3标书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合格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存入或转账至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缴款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存款、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图纸押金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

4.5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 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 10 12  10 00,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4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zbtb.cn/gxzb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贵州路三中南里二巷20号      

邮编: 536000

联系人:董觉松

电话:0779-3088719

传真:0779-3088713

 

 

招标代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梁承辉

电话: 0771-2848900,13077737969;传真:0771-2848933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办公室:  0779-3088720(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日  期: 2015年 9 月 21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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