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高埗医院心电工作站(运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高埗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高埗医院心电工作站(运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高埗医院心电工作站(运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B-2015DG-1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秀芳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高埗医院
地址:东莞市高埗镇创兴中路2号
联系方式:钟秀芳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秀芳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供货期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A | 心电工作站(运动)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 东莞市高埗医院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