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2015年来广营东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来广营东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来广营东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DH-2015-07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敏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乡
联系方式:张工010-843073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敏010-64956207-800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7.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B本;9.外地投标单位应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进京投标的单位报名时请携带进京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