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来信用社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GDZB-GS1509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来信用社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来信用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性质:维修改造
2.1.2 招标内容: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来信用社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2.1.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施工。
2.1.4资金及来源方式: 自筹9.8万元。
2.1.5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县。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投标,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由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下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来信用社
联 系 人:商维文
电 话:0435-52365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联 系 人:崔强
联系电话:0432-6396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