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立体车库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立体车库建设
项目编号:GFTC15P43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采购人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51911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33939
采购内容及数量:立体车库建设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1 | 4,606,070.00 |
2 | 立体车库建设工程等 | 1 | 2,699,240.97 |
简要技术要求:立体车库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7,305,310.97
投标人资格条件: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除上述资格条件外,1包投标人还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类,A级,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三层(含)以上,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三层及以上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具有产品检测报告、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7、2包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8日,每天9:0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由购买人支付。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孙志明 马超
联系方式: 15101187553 010-82233939-8030
传真:010-82232386
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包)、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