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二期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以豫郑航空能源【2015】15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二期项目施工;
2.2项目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四港联动大道以西,郑港三路以南,航程西路以东,祥开路以北。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土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信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9月 21日至2015年 09月25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30分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2608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套,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
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5、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2608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81296
招 标 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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