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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金州大厦和锦春路10号安全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HC(ZD)2015016G】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6: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州大厦和锦春路10号安全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州大厦和锦春路10号安全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HC(ZD)2015016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10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地址: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联系方式:李工 0771-55230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1-282108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金州大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套;门禁管理系统一套;大厦出入口汽车管理系统一套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2锦春路10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套;大院出入口汽车管理系统一套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投标人具有按新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的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购买: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委托)2015年1-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原件)、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原件核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金州大厦和锦春路10号安全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州大厦和锦春路10号安全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HC(ZD)2015016G

三、采购内容:1、金州大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套;门禁管理系统一套;大厦出入口汽车管理系统一套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2锦春路10号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套;大院出入口汽车管理系统一套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清单 。

四、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按新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的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1 日至2015年9月 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 10 12 日15时整,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

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购买: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委托)2015年1-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原件)、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原件核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本中心213室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821089;传真:0771-2821089

联 系 人:陈工

九、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9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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