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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路灯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路灯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路灯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SSL201559-G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秀芳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钟秀芳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秀芳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A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路灯养护

2015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

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协议供货期限

协议供应商数量

B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10KV部分维修主材采购

2015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

1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2、特定资格条件(包A): 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 输(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有效期内),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在有效期内),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2.3.投标人已被列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或之后施工类承包商资信档案(等级为≥10kV)。 3、特定资格条件(包B): 3.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10KV电缆、干式变压器、10KV开关柜、10KV断路器柜、分界断路器柜的厂家(或制造商、生产商)授权证明(厂家、制造商及生产商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79.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2、特定资格条件(包A): 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 输(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有效期内),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在有效期内),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2.3.投标人已被列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或之后施工类承包商资信档案(等级为≥10kV)。 3、特定资格条件(包B): 3.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10KV电缆、干式变压器、10KV开关柜、10KV断路器柜、分界断路器柜的厂家(或制造商、生产商)授权证明(厂家、制造商及生产商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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