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多功能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平原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多功能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平原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多功能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平原县第五中学,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法人资格并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 标 人:平原县第五中学
联 系 人: 孙校长 18653485006
二、代理机构: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49920618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多功能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SDBXPY15-08
四、建设地点:山东德州平原县(详见项目概况)。
五、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多功能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多功能楼、宿舍楼建设项目,分2个标段,内容为标段一:综合楼1栋,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4211.28㎡。标段二:学生宿舍楼1栋。地上4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4599.23㎡。多功能楼1栋,地上2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总建筑面积为2358.79㎡总建筑面积11169.30㎡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实施,至所监理的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实际监理周期起止时间以签订施工监理合同为准)。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在以往政府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规定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外省投标人需持有“进鲁”备案证明
八、投标报名:
1.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资质证书(5)法人代表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7)拟派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8)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外省投标人需持有“进鲁”备案证明
2.报名及获取时间:2015年 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9:00-17:00时(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获取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原件与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不邮购,售后不退)。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