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多功能试验区及附属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0: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多功能试验区及附属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多功能试验区及附属工程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吉财采计X【20150827】-8210号文件批准招标,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多功能试验区及附属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JLXD-2015-ZC-152
2.3招标范围:灌溉试验中心站多功能试验区及附属工程
2.4建设地点: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5 采购预算:人民币12943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且经营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注册建造师相关资质证书。
4.1.4近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4.1.5近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6投标人近年完成过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
4.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 月19 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200-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人:肖经理
电 话:0431-85383854 电 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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