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各学校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3: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国家高新区各学校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9-21 | |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就宁波国家高新区各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XDZB-2015-2051-2 交易登记号:15CG020036 2. 本次招标内容: 品目一:彩云墙智慧展示系统 品目二:录播室 3. 投标人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 报名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 4.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4.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4.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供应商如非本地企业,应当在中标(成交)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替补,以此类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3. 招标文件的发售: 4.3.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 4.3.1.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人公章,下同)的复印件一份; 4.3.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品目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9号窗口。 8.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9.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二楼215室) 10.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12.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电话:89077719 联系人:吴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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