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城市出入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50950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出入口改造工程已由宽城区政府采购办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城市出入口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
2.2工程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四标段投标单位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或三级资质。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或三级资质。近三年(2012-2015年8月)内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三标段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2年-2015年8月)内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如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的代理经销证明;
3.2提供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7其他要求:(1)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注册建造师证,(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2楼)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下午13:30 时,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390430061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2楼招标1部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 0431-80668172 15843102099
监管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84306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