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EITCL-JL-CZHW-150939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装采购项目已由宽城区政府采购办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装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服装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4 交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供货期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如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的代理经销证明;
3.5近年(2012年-2015年8月)内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6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7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合格产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b.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法定公休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自行编写无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另提供一份代理经销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 年10 月12 日 13时 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1550000567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2楼招标1部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 0431-80668172 15843102099
监管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84306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