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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教育局龙州县中心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1#、2#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4: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龙州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州县中心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1#、2#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州县中心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1#、2#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XMGL-ZB-(01)20155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50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州县教育局

地址:龙州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肖主任,0771-88159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0771-202506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中心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1#、2#号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发【2015】3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龙州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州县上龙乡岜那完全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1589.54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2#楼2081.78平方米4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要求工期:  2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标段为1#楼工程、2标段为2#楼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以上的在建或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6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回执及身份证原件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楼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龙州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站出具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回执和投标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更换)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2015年4月至8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2013年或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 2015年4月至8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10)、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和职称证复印件;(11)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2013年或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地址:龙州县独山路153号(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招标投标站办公室,电话:0771-8812427)。(由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身份证原件核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以上的在建或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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