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普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2.2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86829.34㎡;
2.3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心电监护仪1批,具体数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2.5交货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所投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专项唯一授权书原件、质量承诺书原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先到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报名须知:
5.1 报名时间:2015年09月21日至2015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向东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
5.3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提供)、生产厂家专项唯一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提供)、质量承诺书原件(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
5.4如果报名单位超过9家,将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的方式筛选投标人,如果报名单位不超过9家(含9家),则报名单位全部参加投标;
6、文件的获取:
6.1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7、文件的递交:
7.1 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至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向东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招标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向东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