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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QXCG2015F043/FW(6)2015066GNN(重)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2: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QXCG2015F043/FW(6)2015066GNN(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工、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80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19号

联系方式:雷主任0771-5679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农工、刘工0771-28080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经理)应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7.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8)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要求提供缴纳养老保险手册 (2015年1月-2015年6月) 复印件(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必须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贰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二、招标编号:QXCG2015F043/FW(6)2015066GNN(重)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预算约227.0400万元,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经理)应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8)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要求提供缴纳养老保险手册 (2015年1月-2015年6月) 复印件(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必须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整。

七、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八、采购人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19号

联 系 人:雷主任                               联系电话: 0771-5679503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530022)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农工、刘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Fax)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9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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