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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财政局唐山市曹妃甸区2015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水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1: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曹妃甸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晓军0315-875717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唐丽薇0311-89622568
采购预算金额:21682900.00
采购用途 : 一标段(渠道、清挖疏浚);二标段(一分支防渗渠道,桩号0+000~1+021);三标段(一分支防渗渠道,桩号1+021~3+639);四标段(一分支防渗渠道,桩号3+639~5+970);五标段(一分支防渗渠道,桩号5+970~7+735);六标段(渠系建筑物);七标段(田间道路);八标段(监理)。
项目实施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 3、资质要求: 一至七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八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先到曹妃甸区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联系电话:8787208、13931576492)。 各标段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文件: 1、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至七标段提供此证); 8、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9、曹妃甸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10、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蓝海嘉苑205号楼1单元1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09-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09-25
时刻说明: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962256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9622568
备注: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ZB2015-17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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