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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2: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HBGP201501518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昕   电话: 8860666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黄诚       电话:0311-66635038

开标联系人:霍宏宇      电话: 0311-66635087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财务室电话:0311-66635560

采购内容:A包数据接入、 B包硬件设备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2782810元,其中A包预算1858210 元、B包预算924600元投标人各包投标报价超过各包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链接“采购管理”中 “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资质要求:

A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税务登记证原件。

B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税务登记证原件。

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9月 21日至2015年 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A包1000元、B包7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0月15日8:3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15日9:00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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