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局鸡西市城子河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西市城子河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JXHTCG201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7-23569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
联系方式:都基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香涛 0467-2356910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30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采用TF污水处理工艺。
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30)年,七年后的污水量按实际发生的污水量计算。
水质指标:污水厂进水水质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处理出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中一级B的排放标准。
经营权转让费: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含整改费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企业法人是依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水处理行业);并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具备支付委托经营费的能力。2 投资者须具有从事污水处理运营时间超过3年以上(含3年);总处理能力在2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3须具有BOT或TOT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3专业技术力量: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其中水处理或环境工程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4 市场声誉:投资者必须能证明本企业是一家注重企业形象,能承担社会责任,并能保护公众利益的企业。公司近3年内没有重大市场违规行为受行政性处罚,也未产生过不良社会影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七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鸡西市城子河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HTCG2015-03
1.招标条件
鸡西市城子河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由经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局以城政办[2015]1号批准转让,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局,本特许经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采用TF污水处理工艺。
2.3鸡西市城子河区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权。
2.4权利义务:在特许经营期内中标人享有融资、运营以及维护本项目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独占权利。中标人应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运营与维护、改造,并于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给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30)年,七年后的污水量按实际发生的污水量计算。
2.6水质指标:污水厂进水水质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处理出水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中一级B的排放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法人是依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水处理行业);并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具备支付委托经营费的能力。
3.2 投资者须具有从事污水处理运营时间超过3年以上(含3年);总处理能力在2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
3.3须具有BOT或TOT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
3.3专业技术力量:
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其中水处理或环境工程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3.4 市场声誉:
投资者必须能证明本企业是一家注重企业形象,能承担社会责任,并能保护公众利益的企业。公司近3年内没有重大市场违规行为受行政性处罚,也未产生过不良社会影响。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书面材料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进行现场确认。
4.2所持书面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班子人员及项目人员的社保证明,水处理或环境工程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一致,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经现场确认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持单位介绍信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楼招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附100元邮寄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经现场确认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持单位介绍信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楼招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附100元邮寄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30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联 系 人: 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305号
邮 编:1581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67-2356910
2015年9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局的城政办[2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