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政法专款,招标人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4年、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2.2招标编号:DYZB-2015-238-2;
2.3安装地点:洛阳市涧西区;
2.4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2.6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多媒体视频语音会议系统):全景摄像机4台、集中控制主机1台、真彩触摸屏1台、电源时序器1台、VGA音视频矩阵1台、VGA视频分配器1台、编程软件及编程1套、话筒20套、调音台1台、前级处理器1台、功效1台、实物展台1台、硬盘录像机1台、音响4个、液晶显示器18台、液晶显示器升降器18套、液晶电视1台、机柜1套、反馈抑制器1台、均衡器1台、高清视频会议终端1套等供货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检察业务装备):数码相机套装1台、夜视仪2台、数码望远镜2台、笔记本电脑35台、便携式打印机22台、便携式录像机18台等供货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2.7预算金额:第一标段约28万元,第二标段约47万元。
3、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进口产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
4.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时间:2015 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 15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6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中州西路21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4352681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