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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妇女儿童综合病房楼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1: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5]-4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焦作市妇女儿童综合病房楼工程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社会(2013)425号文、焦发改社会(2013441号文、焦发改社会(20134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焦作市妇幼保健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室内外装饰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焦作市妇女儿童医院病房楼工程建筑总面积约42073平方米,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67.55m,地下两层、地上十六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3建设地点:焦作市民主路中段。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包括项目的施工、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室外管网等。装饰装修深化设计初步方案须由投标人与其他投标资料同时提供。 装饰装修深化设计施工图由中标人签订合同后60日内提供。

2.5计划日期:9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如果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和施工为一体化资质,应为壹级资质),企业2011年以来承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以上的非住宅公共建筑和2000万元以上室内或室外装修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生效合同为准,报名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备核实),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要求以房屋建筑工程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两个,双方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各自承担的责任、风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符合:

3.2.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双方);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投标时须提供: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五大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6、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

7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在《焦作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有诚信档案记录,详见焦建(2015) 36号,开标时须提供诚信档案记录原件(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8、提供合格的联合体协议书。

3.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3.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和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具备一级机电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则联合体任一方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不含临时证)、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设一个项目经理且必须由牵头人拟派,其他项目组成人员可以由双方共同组成。

3.5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6所有投标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承办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咨询电话:0391-3570299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5921日至2015 9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联合体投标时,须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3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2011年以来承建单位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除外)和2000万元以上装修项目业绩材料,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5921日至20159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在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购买投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押金1000元。

6.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159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为2015 10159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7.4中标结果请登录发布本公告的媒介查看20151016日至20151018日中标结果公告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网及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民主中路             地址:焦作市车站街311号(原外贸局办公楼)四楼

邮编:454000                     邮编:454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 0391-2310523              电话: 0391-3580286

10.监督人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2015年9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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